2012年11月28日下午,继续教育学院召开了二届三次教职工大会。会议由工会主席刘华同志主持。学院全体教职工出席了会议。
院长方晶刚同志介绍了《继续教育学院年度岗位考核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出台背景。学院根据学校下发人通(2012)64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院的十二五规划,制定该细则,召开全院教职工大会进行审议。他指出,《细则》的实施将以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际的原则,对教职工的工作业绩的进行考核,将从机制上保障学院的整体发展。他希望大家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以主人翁的态度,从学院发展的整体大局出发,认真审议《细则》。
党总支书记周亚同志对《细则》进行了几点说明。她强调,在参考了学校其它部门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学院的工作性质,结合学院工作内容,制订了细则中的考核标准。考核标准将真实反映大家的工作业绩,细则的实施也将对考核程序提出更高的要求。
与会教职工分成四组进行审议,最后通过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细则》。会议严格遵循教代会的程序,完成了预定议程,取得圆满成功。教职工们充分行使民主权利,积极参与了学院的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学院重视教职工的知情权、建议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今后对涉及到教职工切身利益和关系学院整体发展的方案都将提交教代会审议。